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含文化企业、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42,523.68亿元,负债总额为30,594.0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929.5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6.03%5.78%6.67%。其中: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33,147.03亿元,占全省国有企业的77.95%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省属企业,下同)资产总额32,840.55亿元,负债总额24,378.0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462.5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08%4.57%2.69%

省文资办监管5户企业(省属文化企业,下同)资产总额81.29亿元,负债总额32.07亿元,所有者权益 49.2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75%3.09%7.56%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194.14亿元,负债总额11,364.4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29.66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分别增长3.42%4.4%-2.26%。其中:省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880.92亿元,占全省国有金融企业的52.15%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9,628.31亿元,负债总额1,330.16亿元,净资产总额8,298.15 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分别增长12.29%0.06%14.53%。其中: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3,754.79亿元,占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的39.00%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30.52万公顷,其中耕地8.72万公顷,园地1.03万公顷,林地156.26万公顷,草地13.04万公顷,商服用地2.03万公顷,工矿用地7.79万公顷,住宅用地6.96万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2万公顷,特殊用地1.1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44万公顷,湿地3.90万公顷,其他土地0.89万公顷。发现矿产资源120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65种,主要矿种保有查明储量分别为:煤炭2718.38亿吨、铁矿37.11亿吨、铝土矿15.55亿吨,煤层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6601亿立方米。全省地表水72.21亿立方米,地下水85.92亿立方米,两者重复量42.98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5.15亿立方米。据上世纪八十年代草地资源普查统计,天然草地总面积455.2万公顷。据2012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省湿地总面积15.19万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2020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全方位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企业国有资产(含文化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在年初疫情严重冲击的不利开局下,积极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做好疫情防控支援保障,组织省属企业积极开展煤炭保供、医疗物资援助,为湖北钢材、电力、热力等生产供应提供煤炭225.88万吨,省属企业向湖北及其他省份累计捐赠款物约2.44余亿元。出台涉及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科技投入等12条政策措施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推动省属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服务业企业房租4,599.13万元,交控集团高速公路车辆减免通行费45.56亿元。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严格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印发《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分工方案,明确全省2020年至2022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持续推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总体进度达85.94%,中央下放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完成清算;教育、社区、消防等办社会职能移交率100%,医疗、市政移交率超90%;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559户,占比94.59%,共计安置10.08万人;完成我省120.78万国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僵尸企业”出清242户,安置职工1.7万人,完成率94.5%。企业内部改革步伐加快,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制定省属企业人才培育实施办法和人才新政“12条”实施细则。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完成“六定”改革。省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加快推进,制定省级事业单位办企业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分类处置。市县国企改革平稳起步。

优化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省属企业专业化战略重组,做优做绿能源产业,组建晋能控股集团,重组山西焦煤;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太钢集团与中国宝武联合重组,改制潞安化工,更名成立华阳新材,做强山西建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组设立华远陆港,组建华舰体育,新设神农科技,做强云时代,深化文旅集团二次改革;优化提升公共基础产业,合并组建万家寨水控集团,重组华新燃气,整合晋通资产。将省属企业从28家调整至18家,涉改资产占省属企业资产总额80%,涉改一级企业占改革前省属企业户数的75%,涵盖煤炭、电力、钢铁等15个领域,新兴产业企业大幅增加,省属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加快从“一煤独大”向“八柱擎天”转变。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注重创新成果转化。推进规上企业创新活动全覆盖,省属企业创新全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省属企业已建立国家级主要创新平台34个、省级主要创新平台154个,构建起了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梯次衔接的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落地,省属企业授权专利162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82项,申报山西省创新产品(服务)84项,开发新产品556件,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计划310项。实施优势转换战略,组织省属企业通过煤电一体化和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市场化供电,全年累计摘牌110亿度,煤电联营支持转型。引导省属企业实现创新引领,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推进企校共建共享共管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省属企业在国内外科技先进地区组建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大地控股日本研发基地,太重集团上海、德国、印度等研发中心发展。

加强债务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各省属企业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风险防控领导组。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印发《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防范化解省属企业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一企一策”设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建立省属企业债务动态跟踪机制、债务信息月报报送制度和省属企业债务风险自评季报制度,充分运用十五天预警机制提前干预到期债权,做好兑付困难企业和债务隐患应急处置,强化省属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力度。维护山西良好金融生态,省属企业全面梳理排查、提前防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一笔违约。

坚定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使命担当。推动节能环保,印发《关于继续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山焦盐化四厂“退城入园”问题整改工作。服务扶贫攻坚,制定《2020年省属企业扶贫行动计划》,印发《关于降低疫情影响深化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截至2020年底,47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复工复产,辐射带动贫困村累计达1014个,省属企业采购帮销各类农特产品合计金额约2700万元。确保安全稳定,开展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关于深入开展省属企业“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理顺出资人监管机制,加强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据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在省属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决定,要求4户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将集团本部出资人统一变更为省财政厅,集团所属企业根据股权结构和公司层级全部变更为集团或母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同时修改公司章程,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修订了《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省属文化企业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省委宣传部有效主导、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的范畴及报批、报备程序,细化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率先摸清家底并换发新版产权证书,我省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位列全国前列。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不断提高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审核、分析和应用的水平,在全国评比中获得“良好”评级。实施省属金融企业差异化考核,设置差异化考核体系,制定省属金融企业2020年度“一企一策”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考核中。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印发《省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金融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形成。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的经营预算管理,制定《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按时收缴省属金融企业上年度分红。落实并完善股权董监事制度,履行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责。规范金融企业信息公开,省属一级金融企业全部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增强金融企业资本实力。开展省属金融企业“定机构、定职数、定员额、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改革,推进省属金融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省属金融企业资本金,2020年拨付山西金控资本金13.6亿元,山西金控实收资本达到136.6亿元。推进山西证券、山西金融租赁、山西信托、中煤保险4家公司配股及战略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推进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作用凸显,晋商银行制定《晋商银行支持山西能源革命、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支持综改示范区建设、能源革命、重大项目、基础产业、国资国企改革、“六新”突破等领域,各项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6亿元,累计为山西文旅、晋能、华阳新材料等重点国企完成债券承销60.5亿元;山西证券发挥资本运作优势,积极参与南风化工与北方铜业资产重组、太原重工、国新能源、华控赛格定向增发等重大项目;太行基金公司通过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综改示范区配套设施、半导体产业等转型综改相关项目,有力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和薄弱领域发展;山西产权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全年为我省大型国有企业降负债、降应收47亿元。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成效明显,晋商银行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办理展期、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采取降低贷款利率、返还超出成本利息等措施,为446户中小企业减费让利,返息率达到100%;山西再担保集团下调担保费率并阶段性取消再担保收费,全年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44802户,担保金额84.4亿元,较上年增长31.7%;山西农担全年累计为4074户农业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用663万元,切实降低农户疫情期间融资成本;山西省创业扶持小额贷款公司以低于同行业的利率水平发放信贷,切实减轻创业者负担,全年扶持创业主体247户,新增贷款9643万元。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守住风险底线。积极处置城商行风险,针对5家城商行风险,我省主动排雷,积极筹措资金,并向中央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顺利推进。20214月,山西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城商行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处置信托风险,对于监管部门的风险提示,摸清信托风险底数,配合中央驻晋监管机构制定《关于山西信托公司风险防控的预案》,推进山西信托风险化解。积极推动其他金融企业的风险防控工作,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企业的风控指标基本符合监管要求,中煤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引入投资者后大幅上升。

加强金融企业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金融企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做好国有金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在金融领域的作用不断增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全国第一部以机关运行保障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印发《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直部门公务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等公务用车制度文件,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制度标准体系逐步成型。制定《省直易地交流厅级干部周转住房家具家电配置支出标准(试行)》,规范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制定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提升管理效能,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新增资产配置环节树立绩效优先意识,厉行节约、合理配备,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解决的,不再重新购置、建设、租用。提高机关运行保障效率,推进集中办公区建设,截至2020年底,已形成迎泽大街办公区、学府办公区、长风西街办公区、综改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滨河西路办公区、五一路办公区、龙城大街办公区7个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60%的省直机关入驻集中办公区。做好公务用车跨地区跨部门联动保障,开展“省域畅通行”工作,实现省内各级各类一般公务用车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集约高效,公务出行总体费用降幅明显。做好扫黑除恶涉案罚没资产处置,对罚没法人资产,坚持依法处置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础上,合理划转处置;对罚没其他资产,按照分类处置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盘活省直机关不动产,积极应对财政支出压力。

强化管理工作,夯实国资报告数据基础。以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契机,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对土地、房产、车辆等重点资产,着力明确资产性质和权属,完善产权登记手续,妥善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各类资产和各项债权债务全面清查清理,摸清资产底数。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夯实数据基础。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拓展资产信息,多维度反映资产全貌,为资产数据分析利用奠定基础。

服务改革发展,助推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免除3个月租金,下半年减半征收租金,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损失和经营成本,支持其复工复产。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快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划转审批流程,确保涉改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及时有序调整到位。无偿划转部分行政事业性资产至山西文旅集团、山西交控集团、山西云时代公司等省属企业,增加企业国有资本金,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统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升服务发展保障水平。统筹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大流量,为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提供优质用地服务。用活省级机动规划指标,优化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省级基金补充耕地机制。印发《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成功出让“标准地”115宗,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全省95个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联办。实施“增存挂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69万亩,处置闲置土地2.13万亩。历史性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建设地区用地布局,开通开发区建设用地直报系统,我省成为建设用地、矿权、土地整治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矛盾解决最彻底的省份之一。

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创新矿政管理政策体系。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推动煤层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煤层气增储上产“多点支撑”战略格局效果初显。完成我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20112020年),13个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优秀找矿成果。新立项地质勘查项目40个,综合验收以往项目80个。组织实施“阳高县—天镇县一带干热岩地热资源调查”项目,探获高温高压地热流体。推动“煤下铝”在已有16座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开,12座已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颁发勘查许可证。与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调争取自然资源部与我省共同举办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改革稳步推进。

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对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启用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标准。高位推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卫片执法监管。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资源保护、灾害防控、国土绿化、质量效益、改革创新、资源监管等主要任务,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向。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改革,加快推进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初步构建了“大数据+河湖长制”管理新模式,细化了河湖管理挂牌制度,围绕河湖长履职、重点河湖水质、突出问题治理等情况建立总河湖长专报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含文化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在国企改革和国资整合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优化文化企业资源配置。同时将更加关注企业的成长和竞争力的培养,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扎实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加强企业基础管理,继续加大“两金”压降力度,压缩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扎实推动数智化转型,推动省属企业工业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大数据治理力度,梳理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应用。

三是健全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继续实施领导包联、现场办公等工作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加大推进外部董事配备、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厂办大集体改革、公司制改革、“僵尸企业”处置等难点、重点改革任务力度。省国资运营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对持股企业的管控,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发挥上市金融企业龙头带动效应,做好管资本、管布局工作,推动骨干金融企业资本实力赶上或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地方金融体系。

二是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的力度。强化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聚焦“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为全省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创新动能提供金融支持。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推进各类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以“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为方针,一方面建立金融风险全方位防控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研判金融风险形势;另一方面积极化解处置已形成的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压实金融企业及其股东的责任,压实属地责任,丰富风险处置的工具箱,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是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委(党组)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强化党内监督,构筑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办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出台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空白。

二是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快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的要求将资产管理嵌入一体化流程,实现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的深度融合,为强化资产的预算约束提供基础支撑。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会计核算,督促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强化资产权属管理,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资产清查,加快推进登记入账核算,夯实数据基础。

三是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加快扫黑除恶涉案资产的处置变现,增加财政收入有效供给,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共享共用合理补偿机制。推动资产跨地区跨部门调剂使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构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建立适应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需要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审批和监管,精准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全覆盖。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约束性指标体系,重点关注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城市规划内容,严格控制高层高密度住宅、严控新建超高层建筑,优化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结构布局。

二是完善土地指标使用管理。改革规划指标管理,将省级规划指标的预留比例从3%提高至40%左右,支持市县合理安排流量指标。稳妥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拓宽建设用地补充渠道,支持脱贫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交易,将节余指标使用预支比例由50%提高至70%。强化对复垦区的验收督导,改进流量指标使用办法,优化增量计划指标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为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完善占补平衡指标机制,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健全使用省级基金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机制。

三是深化能源革命试点任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深化土地低碳集约化利用效率评价及降碳调控策略等研究。鼓励煤层气企业综合利用矿区内油气矿产、光能、风能、地热等,提高矿区碳中和能力。加快推动煤层气增储上产,鼓励煤炭企业独立开发与联合开发并举,力争在我省率先启动合并油气矿种试点。完善绿色开发利用体系,探索开展协议出让夹缝资源,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和“净矿”出让。建立绿色矿山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全省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和评估指南,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四是推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完善优化监管体系,全面构建“卫星全面覆盖、重点区域实时监控、耕地田长负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实行“增违挂钩”机制,加强对市县实际耕地保有量的考核。全面部署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突出监管打击重点,充分发挥“早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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