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级企业资产总额37830.67亿元,负债总额27224.8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022.8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1.97%。
截至2023年底,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790.86亿元,负债总额8471.14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818.07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43%。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省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1621.52亿元,负债总额35696.02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0840.95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513.64亿元、负债总额10944.96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1379.2亿元。
截至2023年底,市县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797.38亿元、负债总额5883亿元,形成国有资产635.43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311.02亿元、负债总额16827.96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4.6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028.45亿元、负债总额447.03亿元、净资产总额3581.4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01.9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626.47亿元。
截至2023年底,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220.54亿元、负债总额1310.41亿元、净资产总额8910.1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082.4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138.1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248.99亿元、负债总额1757.44亿元、净资产总额12491.5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31.56万公顷。其中,耕地8.91万公顷,园地0.99万公顷,林地155.79万公顷,草地12.77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53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3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2万公顷,湿地3.45万公顷,其他土地1.48万公顷。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20种,主要矿种保有储量分别为:煤炭494.74亿吨、铁矿11.34亿吨、铝土矿0.99亿吨,煤层气4262.58亿立方米。2023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43.9亿立方米。
二、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省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对省属企业进行全覆盖实地督导检查,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推进会。开展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偏高“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将国企党建优势转化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动能。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启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印发《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有效发挥国有企业“三个作用”,科技创新方面,持续优化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产业控制方面,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省属企业聚焦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筑牢转型发展根基;安全支撑方面,突显责任担当,抓牢抓实安全稳定,严防各类风险。深入实施“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外部董事履职记录和履职报告管理,制定《山西省省属企业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两非”“两资”识别预警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印发《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任务清单(2023年版)》,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强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牵头打造省属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印发《山西省推进省属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制定配套行动方案(2023-2025)及2023年度“四项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起草《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强化创新驱动赋能高质量发展。
强化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创新构建国资监督“13331”工作体系,印发《关于构建国资监督“13331”工作体系的意见》《纪检监察监督与国有资产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推动完善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省属企业绩效评价规定(试行)》及配套实施方案,对指标体系、分类评价、计分方法等进行全面优化。健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债务约束管理,印发《山西省出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试行)》,搭建债务风险防控数智化平台,实施资产负债率和债务融资双管控。抓好安全生产,督促省属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年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出台《山西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权责清单(2023年版)》,厘清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2023年以项目补助方式安排省属文化企业资金2800万元,推动省属文化企业转型升级。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抓实增产保供任务,省属涉煤企业全年完成原煤产量7.57亿吨,完成中长协电煤合同2.88亿吨。印发《关于推动省属企业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深化央地合作,成立省级央企服务工作专班,2023年央企在晋投资额约1100亿元,同比增长10%。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完善工作机制,金融国资管理开创新局面。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出台《关于完善省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成立省属金融机构股权董事股东监事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一企一策”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考虑近三年的省属金融企业历史数据和对标企业的情况,为省属金融企业设置2023年度考核指标,其中,具有硬约束的净资本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占到4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深入调研省属金融企业津补贴和福利发放情况,加强省属金融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完成本年度产权监督检查工作,为省属金融企业办理产权占有登记4户、变更登记43户和注销登记3户。
坚持金融为民,服务实体经济再上新台阶。提供社会融资和金融服务,2023年山西金控累计为省内提供融资及服务1047.58亿元,三家省属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合计11767.55亿元,其中,晋商银行1913.84亿元,山西银行1724.12亿元,农信系统8129.59亿元。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山西金控发挥平台优势,为转型综改项目提供融资或服务9.3亿元,为能源革命项目提供融资或服务10.26亿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或服务625.42亿元,为省级重点专业镇433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晋商银行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开发区、综改区企业271户,贷款余额348.46亿元;加大涉农领域支持,涉农贷款余额626.23亿元。山西银行做深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余额55.55亿元。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做实“支农支小”主业,行政村授信覆盖面达100%,全省农合机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117.16亿元。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山西证券辅导山西安装港股上市,完成省内公司债发行22单,完成新三板定增8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220.29亿元。
深化企业改革,支持改革化险取得新成绩。筹集47亿元资金注资设立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并派出2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采用“上参下”模式设立的农商联合银行。推动金融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开展企业合规管理调研,强化企业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召开重点企业季度经营风险专题会,下发风险提示函,督导重点企业推进风险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资产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全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在我省贯彻落实,先后修订完善《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出台《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大资产观”全覆盖的思路确定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补齐管理短板,印发《公路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山西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改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配置使用管理和公路资产管理,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印发《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标准》,进一步优化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全力推动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截至目前,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权属登记全部完成。推进公务用车统筹集约使用,建立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将全省各级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轨迹监控、费用结算、绩效评价等纳入平台管理。构建“省域畅通行”省内异地短途公务出行模式,为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等多家异地公务出行较多的单位提供重要保障。
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印发《关于盘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对16家省属高校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积极探索建立云公物仓平台,配套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云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将闲置、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大型活动购置的资产等纳入云公物仓管理。
创新管理方式,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深度融合。扎实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迁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制度建设、基础管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报告、资产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七个方面十五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管理考核组成部分。继续加强公路资产、水利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水利基础设施摸底调查和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规范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夯实高质量发展资源基础,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守牢守实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建立土地卫片执法通报机制,落实“增违挂钩”机制。持续增强矿政服务效能,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深入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居全国前列;支持煤层气企业勘查开采,推动煤层气资源增储上产。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国家级、省级,原地库、异地库相结合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建立湿地资源分级管理制度,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存环境持续改善,林长制改革深入推进。扎实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监管,印发《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水资源管控,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积极推进水权交易。不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推动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形成从国家到省市县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与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布局,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稳步推进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出台采矿用地保障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等文件,加快市场配置改革,修订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创设补充耕地指标专场交易模式。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8,同比下降0.2%,实现六连降;扎实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人工造林规模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全力抓好“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的修复治理。系统实施流域治理,印发《2023年山西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山西省基层河湖管护巡查工作指南》,颁发省级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健全“河湖长+”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组织生态补偿专项监测,落实“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报告”制度。强势推动生态修复,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出台矿山生态修复规范,政策支撑体系持续完善。
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监管效能。健全省级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进我省土地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迈上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直林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推广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抓改革提升发展活力。以贯彻落实《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抓手,聚焦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全面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引导国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资本回报、提升战略保障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国企经营管理水平。围绕治理结构抓改革,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围绕活力效率抓改革,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围绕内控合规抓改革,加快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打破现行支持模式,集聚资金、重点扶持一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的产业项目,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集聚资源、完善产业链,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二是抓创新提升发展动力。以深入开展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为抓手,加大国企科技创新一揽子政策供给,纵深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战备人才力量,尽快实现省属企业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吸引人才的企业高地。三是抓安全提升发展质量。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抓手,加快健全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重点行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经济运行安全、生产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安全。四是抓监管提升发展合力。以构建国资监督“13331”工作体系为抓手,动态制定落实年度监管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形成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深入开展民企挂靠国资经营、控股不控权、企业合规管理等专题检查,推动“1+N”央地合作,推进三级国资联动。五是抓党建提升发展基础。以构建国企党建“1156”工作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推动国有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创新科技金融,为产业转型赋动能,围绕我省全方位转型等重大战略,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能源革命亮底色,围绕煤电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着力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绿色金融品牌。强化普惠金融,为人民群众添便利,构建全面覆盖、错位竞争的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多元的金融服务。推进养老金融,为老年群体提供服务,推动金融领域适老化改造,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宣传,大力支持养老产业。促进数字金融,为数字经济增动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二是坚持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通过补充资本金、引进战投、战略重组等方式,不断推动国有金融资本更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性行业、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的方向集中。围绕战略规划等14项出资人主要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对标考核改革,结合国有金融企业功能定位和行业特点,综合考量效益类指标和质量类指标,不断完善“一企一策”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坚持深化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党委前置事项权责清单、董事会决策事项权责清单和经理层决策事项权责清单,形成权责明确、决策高效、执行有力的科学管理体系。推动金融企业建立健全更加规范高效的投资运营体系、切实管用的风险防控体系、科学精准的考评激励体系和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体系。推动金融企业对标挖潜,持续优化业务条线,做实全员绩效考核,做好产融风险隔离,全面提升资产质量。四是坚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靠前站位,推动金融企业促改革转机制,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规范日常监管,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将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充分利用人大、审计、巡视、财会监督等有力抓手,严格制度执行。继续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抓好公路资产、国有文物资源和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相关制度落实,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过紧日子意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序开展资产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挂钩,引导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过紧日子。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继续摸清闲置、低效资产底数,加强资产盘活政策解读、案例宣传、信息分享。三是完善资产管理模块,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注重横向联动,探索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模块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信息平台相衔接、数据互联互通;注重纵向贯通,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模块与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其他财政业务间的衔接;注重重点突破,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推动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四)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一是立足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机制保障,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二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太行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持续推进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加强制度标准基础建设,出台《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规范省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和利用。推进《山西省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山西省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规范—森林公园》。三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用水统计直报系统等,实现“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全省取用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