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底,省级企业资产总额38,149.10亿元,负债总额27,366.21亿元,国有资本权益5,250.0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71.73%。
截至2024年底,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976.75亿元,负债总额9,172.8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5,317.78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25%。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4年底,纳入统计范围的全省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3,125.85亿元,负债总额36,539.09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0,567.82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432.06亿元,负债总额10,818.13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下同)1,413.45亿元。
截至2024年底,市县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853.78亿元,负债总额8,863.28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578.96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285.84亿元,负债总额19,681.41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992.4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底,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4,590.12亿元、负债总额437.98亿元、净资产总额4,152.1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19.8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70.23亿元。
截至2024年底,市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0,995.64亿元、负债总额1,350.32亿元、净资产总额9,645.3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522.0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473.57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5,585.75亿元、负债总额1,788.30亿元、净资产总额13,797.4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4年底,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31.70万公顷,其中,耕地8.92万公顷,园地1.07万公顷,林地155.99万公顷,草地11.1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7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41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27万公顷,湿地3.40万公顷,其他土地2.80万公顷。全省共发现矿产资源120种,主要矿种保有储量分别为:煤炭488.09亿吨、铁矿11.11亿吨、铝土矿1.05亿吨。全省水资源总量115.00亿立方米。
二、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扎实推动改革任务。全省国资国企扎实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依托“三重一大”平台监管省属企业重大决策;推进党建重点项目,打造党建与经营融合载体;印发党建质量意见与考核细则,从严开展党建评价。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出台省管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党的领导、党委前置清单等文件;健全董事会制度,出台董事会工作规则、专职外部董事管理等制度,动态更新二三级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国范围内率先印发“三个集中”实施方案。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创“1551”工程,省属企业获38项省科技进步奖。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累计完成投资398.05亿元。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服务好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全局。夯实民生与战略领域根基,省属企业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等关键领域投资比重超58%。精准管控提升资本配置,印发《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引导和规范出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业务的指导意见》,逐步构建全流程管理机制,从源头把控投资质量;支持省属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和转型发展开展有效投资,确保资本投向与核心业务高度契合。加大战新投入促进转型提质,组织省属企业完成战新产业链图谱和战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创新考核机制,在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首次设置战新产业发展指标,实行“一票否优”。
深化央地合作,共促协同发展。建立工作机制,在省级专班基础上,分别就驻晋央企、专班成员单位、省属企业三个领域建立运行机制。加强央地对接,通过“引进来”“走出去”促进交流。解决央企问题,建立台账并协调省市单位支持。推动投资布局,促成国电投、华能、中国铁塔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调中交集团与长治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健全监督和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健全“13331”监督体系,完善工作台账并定期盘点。推动监督体系向下延伸,深入18户省属企业宣贯“13331”工作体系,构建“横纵联动、全域覆盖”监督格局。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以《省属企业绩效评价规定(试行)》为依据,实施差异化分类评价,形成《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夯实管理基础,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组织开展法人治理提升专项工作,推动省属金融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创新改革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涵盖“促发展+强管理+防风险+行业对标+功能定位”五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完善薪酬、津补贴和福利管理,合理确定各省属金融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开展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推进“六定”改革,批复新设立的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六定”改革方案。加强董监事、财务和产权管理,出台《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董事会议案审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高质量完成省属金融企业财务年度决算、季度快报,并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修订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审批权限有关文件,完成全省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年检。
优化资金供给,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增强。持续强化资金供给和服务支持,2024年,山西金控累计为我省提供融资及服务1063.21亿元,三家省属地方银行各项贷款年末余额合计12521.52亿元,其中:晋商银行2014.14亿元,山西银行1749.38亿元,农信系统8758.0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2024年,山西金控新设“晋创谷科创企业培育服务中心”,帮助27家晋创谷企业、270家专业镇企业实现融资8.9亿元,晋商银行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贷款余额336.09亿元,山西证券完成阳城国投发行2024年全国首单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等39个资本市场项目,帮助省内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289.77亿元。积极探索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山西金控研发科技担保产品,为63户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4.36亿元,三家地方银行向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客群投放信贷余额413.59亿元,较年初增加179.42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山西金控搭建省级碳普惠平台,成功入选2024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三家地方银行推出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信贷余额390.59亿元,较年初增加63.27亿元。普惠金融方面,中煤保险为105.09万农户提供206.42亿元农业保险保障,山西再担保为小微企业提供批量化担保服务276.50亿元,三家地方银行普惠金融信贷余额4000.40亿元,较年初增加466.01亿元。养老金融方面,山西信托成立1.5亿元规模“养老产业发展”信托,三家地方银行养老相关产业信贷余额17.98亿元,较年初增加4.56亿元。数字金融方面,山西金控挂牌成立山西数据交易中心,完成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三家地方银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客户信贷余额41.02亿元。
深化企业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步推进。优化地方金融资本布局。推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收购农商行股权,构筑省级与县级农信机构股权纽带。向山西银行注入资本金14.20亿元,支持山西银行稳定经营。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金融企业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全链条资产管理体系。2024年出台了《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大资产观”全覆盖的思路确定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概念及范围界定。在资产使用方面,印发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管理要求和具体工作程序,并对资产使用收入进行规定;在资产处置方面,修订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细化了各类处置方式具体要求,对处置收入和监督检查等予以明确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印发后和2019年印发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共同形成了以《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统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资产盘活与共享共用。推动资产盘活,省财政厅在《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统筹资产的使用管理与盘活,在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过程中体现盘活政策导向。同时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资产管理模块设置了现行资产配置数量标准和价格标准,开发资产超标准配置预警功能,在预算编制前向各业务处(室)开通资产存量查询权限,共享资产存量数据,从预算入口环节杜绝超标准配置资产,推动闲置资产盘活。推动资产共享共用,2024年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中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推动资产共享共用。同时在以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共享共用情况列为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推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资产统筹调剂使用效能。按照《财政部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财资〔2024〕175号)和《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号)文件精神,结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的相关制度规定,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调剂共享功能进行了对标改造,并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依托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做好调剂共享工作的通知》(晋财资〔2025〕20号),指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将可以调剂共享的资产全部纳入平台。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制度建设,2024年,联合省发改委转发《政府储备物资资产报告管理办法》,并根据全省情况提出了要求,规范和加强政府储备物资资产管理;2025年,联合省交通厅修订《公路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和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会同省文物局印发《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保障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力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2024年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6部门印发了山西省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夯实国有资源安全基础。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共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全面推行五级田长制,配套建立田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出台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规范低效园地纳入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等管理。矿产资源保障提质增效,出台矿业权出让交易细则,全省统一规范、专业高效、公开透明的矿业权市场初步建成;部署“百名局长进百矿”等非煤行业督导调研活动,建立了全省非煤矿山基础台账。水资源保护与监管扎实推动,健全节水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加快推进桑干河流域水权水市场试点改革。山西、陕西、内蒙古三省(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空间治理水平。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编制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山西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初步构建形成了主体功能明显、区位优势互补、经济发展高质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三区三线”科学管控,重点评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地性质、植被覆盖、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土地要素保障精准高效,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建设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方案;建成标准地储备数字地图,全国率先出台不动产登记保交楼、保交房政策包。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出台《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五个一体整治”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强化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6.67万公顷省级未成林地封山(沙)育林;开展全省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完成4.67万公顷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推动防沙治沙,印发《山西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制定推动森林旅游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将59个森林康养旅游打卡点串联成10条精品线路。系统实施流域管理,印发《山西省母亲河名录》《山西省推进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
推进自然资源创新与法制管理,提升自然资源整体管理效能。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加快数字自然资源建设,实现海量数据成果在线应用、服务发布和一体化展示;作为氦气成藏机理与增储研究典型地区之一,成功列入地球深部探测与矿产资源勘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修订《五台山早前寒武纪地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实现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野外站建设全落地。推进法治建设,印发了《山西省取水许可“一网快办”审批方式实施办法(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大案件督办办法(试行)》;“林长+检察长”机制得到国家林草局推广。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通过疑似问题图斑提取、现场拍照核实、分析研判和重大问题实地核查工作;推进耕地保护月度监测调度重点问题督办。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国企高质量发展动能
立足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巩固拓展关键资源能源领域优势;加大新能源产业布局,健全科技创新机制,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的国有经济体系。深入实施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纵深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建立“全球领先、全国标杆、全省一流、企业内部”四层常态化对标机制,构建“精成本管控、扩市场份额、强科技优势”的竞争新优势,巩固传统领域主导地位。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的意见》,健全国资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出资人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以司库体系平台为基础,有序建立智能化穿透式监管系统,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二)全力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全面优化金融服务质效
通过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培育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强化普惠金融,探索发展养老金融,加快布局数字金融的方式,推进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省属金融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体系,深化省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提高省属金融企业重大议案审议能力,不断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报表质量,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健全法人治理体系,严格股东股权管理,建立省属金融企业风险指标体系,设置严于监管红线的指标值。配合监管部门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通过自主化险、吸收合并、市场化兼并重组等方式化解风险。
(三)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结合落实《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精神,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指导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履行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继续做好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工作。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制定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重置成本标准,继续推动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入账。探索推进数据资产管理,优化资产信息卡分类,完善各类资产信息卡内容,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并推动提升数据信息质量。
(四)科学布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自然资源领域管理效能
完整准确把握“两统一”职责要求,把强力推进“一张图”作为实现业务融合、厅局融合、部门融合、上下融合的重要载体,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利用,全面统筹耕地、矿产、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国家公园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编制十五五矿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坚决扛牢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责,夯实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基础。探索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资产统计制度,全面推进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制度和实践基础,为全面掌握和准确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服务和支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决策开展实践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