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3号建议的答复


陈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中药材产业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西省是华北道地药材重要产区,中药材资源丰富。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打造中药材特优产业,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保持资金投入强度。2022年,在我省中药材重点产地,谋划实施了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成功入围国家农业产业集群,获得中央资金支持1.5亿元,围绕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等方面支持产业发展,2022-2024年,每年支持5000万元。2024年和2025年,省财政继续蓄力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安排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分别支持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发展中药材初加工企业等。二是加强政策衔接力度。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引进、龙头企业扶持、农业信贷担保、乡村振兴周转金等相关资金,倾斜支持中药材产业。国家现代产业园奖补资金、产业集群重点向中药材企业倾斜。三是完善资金使用机制。近年来,为进一步促进农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化,省财政厅对农口部门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管理方式,由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工作需要将重点项目列入任务清单予以保障。与此同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持续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各县可根据自身需要,将拟支持的涉农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重点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省财政将持续加大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并且已将中药材产业作为任务清单予以重点保障。同时,建议陵川县用好用足现有资金政策,谋划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中药材产业相关项目。并将中药材产业项目纳入陵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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