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西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乡村内涝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财政职能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防洪能力建设,从2016年开始持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汾河流域综合治理。特别是2021年10月汾河流域发生严重内涝后,省财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指示要求,2022年度新增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资金20亿元,用于强化流域治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保障汾河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村内涝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乡村区位、乡村设施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以及救灾体系建设等都有着直接关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上由市县负责。当前,省财政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保障市县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乡村振兴为农业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要求,统筹整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实施乡村内涝综合治理,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市县可统筹安排,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乡村防洪能力建设。
今后,省财政将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完善政策体系,突出支持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