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7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山西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乡村内涝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财政职能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防洪能力建设,从2016年开始持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汾河流域综合治理。特别是2021年10月汾河流域发生严重内涝后,省财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指示要求,2022年度新增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资金20亿元,用于强化流域治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保障汾河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村内涝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乡村区位、乡村设施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以及救灾体系建设等都有着直接关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上由市县负责。当前,省财政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保障市县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乡村振兴为农业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要求,统筹整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实施乡村内涝综合治理,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市县可统筹安排,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乡村防洪能力建设。

今后,省财政将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完善政策体系,突出支持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山西省财政厅       

2022324日      



  • 相关链接:

  •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制作维护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网站标识码:1400000002    备案序号:晋ICP备0600761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576号
  • 访问统计:web site traffic statistics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