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数字乡村总体发展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对提升我省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将涉及财政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2022年,省财政依据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立足财政职能,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方向,瞄准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任务,加大财政投入,助力全省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关于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的意见
为支持我省数字乡村建设,2020年,经积极争取,中央将我省云州区、隰县、洪洞县、高平市纳入全国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支持我省开创探索数字乡村建设。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发展,省财政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安排资金600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县(市、区)作为省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培育形成一批数字乡村建设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省数字乡村建设。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现代产业园资金1.7亿元、产业集群1.5亿元、产业强镇5000万元,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引导现代农业项目更多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全产业链的数字化改造。积极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贴息政策,支持涉农市场主体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数字乡村建设领域。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向中央支持争取力度,加强信息化相关资金项目的整合运用,优化省级资金支出结构,统筹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进一步加大数字乡村试点对我省数字乡村建设的支持。
二、关于省级层面成立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基金的建议
2015年,我省成立了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可用于数字乡村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运用和示范等方面,目前该基金归太行基金管理公司,建议统筹使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发挥相关项目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