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5〕8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龙城干线与你同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科技街3号院101号
二、基本情况
山西大学学校通勤车及零星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721,第二包)中,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本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671200千分之五即3356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