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朔州市财政局坚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转固工作,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基础,切实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全面摸清在建工程分布情况。对各单位上年度资产报表中的在建工程情况,分年度、分项目进行逐项逐笔核实,认真区分在建、停建、建成未使用和已转固的项目。梳理出27家单位项目存在已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情况。
二是开展会计制度政策再宣传,明确在建工程转固会计处理制度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政策进行详细的宣传解释,督促相关单位依规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为做好会计处理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有序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促进房产账实相符。加强单位会计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实现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有效对接。工程人员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会计人员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转为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会计处理信息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四是建立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强化资产转固工作联系沟通。建立资产业务交流群,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转固相关工作职责及时间节点,及时改正在建工程转固和资产核算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