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西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加力提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及时在我厅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上公开了2023年省本级政府预算及2022年省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内容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通过收入完成表、支出执行表、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债务限额及余额表等报表予以呈现。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省本级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政府举借债务情况、重大政策和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重点说明。二是做好省直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单位)外,其余部门及所属单位均按照“四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模板统一)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公开率持续为100%。本年度进一步细化部门单位公开内容,扩大了“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公开口径,由一般公共预算扩展为财政拨款全口径,并通过图形、图表等形式对相关数据进行展示,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三是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11个市本级、117个县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含“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2.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财政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在2022年度政府决算中,选择9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政府决算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动省级部门将绩效信息随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96个省级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其余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其中296个项目以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形式公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其余96个省级部门(单位)中,除2个涉密部门外,94个部门(单位)公开了绩效评价情况,其中,76个部门(单位)公开了39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12个部门(单位)公开了18个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省全年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11.83万条,公示合同4.01万份,公示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308条、行政处罚信息87条、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43条。

4.地方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在厅外网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开债券发行计划、债券发行基本信息、本地区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等。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时,及时公布“一案两书”(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专项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和项目信息披露模板。每批债券公开发行结束后,及时公布发行结果。对于存续期内的债券,及时公布跟踪评级报告。每月定期发布还本付息公告,公开债券偿还情况。

5.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加力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张网”公示相关要求,在厅外网网站公示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打造“阳光收费”。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违法违规组织非税收入负面清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并结合实际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政府性基金17项,均为国定项目;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2项,其中国定项目42项,省定项目10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均为国定项目。

6.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2023年厅外网网站公开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等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不断推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同时,在我厅外网网站“财政数据”专栏及时公开纳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全省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主要分析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利润、上交税费、资产总额的同比变动情况。

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内容,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更新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要求将我厅原先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迁移到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平台内建立了“一单两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7件,上年度结转办理1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6件,结转下一年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持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严把信息发布最后关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坚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最小化原则公开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对接,立足财政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发布财政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新闻,讲好财政故事、唱响财政声音。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升级厅外网网站,对网站排版样式、栏目设置、栏目层级等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推动厅外网网站更加好用、易用。健全完善财政数据公开平台,建成全省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各级财政和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首次依托一个平台进行,形成了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全省预决算公开网络,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质效大幅提升。持续优化外网网站栏目设置,建立主题教育、税收政策库、财会监督等专栏,将防汛救灾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为救灾资金信息公开专栏,扩大公开内容范围,提高栏目信息更新频率和质量,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加强对财政重点亮点工作、民生实事任务等新闻素材的搜集整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频率、原创内容数量和信息内容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常态化做好网站监测检查工作,按照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外网网站自查自纠,全年共形成外网网站自查情况的报告12期,按时通过“13710”系统报送季度自查报告4期。开展2022-2023年度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组织市县财政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并积极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厅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1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26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山西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还有提升空间、财政政策解读形式还需更加丰富等问题。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强化提升处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山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内容管理,积极采用更加贴合人民群众喜好的政策解读方式,持续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外网网站(http://czt.shanxi.gov.cn/)下载。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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