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资〔2024〕20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