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保险政策,优化农业保险体系,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财金〔2019〕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征求试点市县、省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国家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的支持和指导下,形成了《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试点意义

开展我省省级政策性小麦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供给能力和稳定增加未转移就业人员收入的有效保障。


二、主要内容

按照坚持自主自愿、发挥政策合力、鼓励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拟从 2021 年起,在洪洞县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闻喜县开展小麦产量保险试点,在忻府区开展玉米完全成本(综合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在朔城区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在四县区同步开展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

(一)试点险种定位

按照稳粮增收,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安全,有效降低小麦、玉米种植主体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的基本思路,试点险种定位为“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保障程度基本覆盖小麦、玉米种植户农业生产总成本。产量保险保障程度基本覆盖农业生产产量。收入保险保障程度基本覆盖农业生产产量和单价。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进一步保障有能力外出务工但仍在农村开展主粮作物生产的种植农户不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市场因素造成种植收入的大幅减少,让农民安心种地,种好地,对稳粮保供有重要作用。试点险种均由农户自主自愿参加。投保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的农户,需先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或产量保险、收入保险。

(二)保额保费

经农业专家和农险机构研究测算,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品种和生产风险,四县区实行差异化保额费率:

1.洪洞县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水地保额800元/亩、保费40元/亩,旱地保额450元/亩、保费31.5元/亩。

2.闻喜县小麦产量保险:水地保额900元/亩、保费81元/亩,旱地保额450元/亩、保费45元/亩。

3.忻府区玉米完全成本(天气指数)保险:水地保额1200元/亩、保费84元/亩,旱地保额600元/亩、保费54元/亩。

4.朔城区玉米收入保险:水地保额1200元/亩、保费108元/亩,旱地保额550元/亩、保费55元/亩。

5.洪洞县和闻喜县小麦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水地保额150元/亩、保费15元/亩,旱地保额100元/亩、保费15元/亩。

6.忻府区和朔城区玉米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水地旱地保额均为350元/亩、保费均为45元/亩。

(三)保费补贴

保费由省市县和农户共同负担,分担比例为:省级财政补贴50%,试点所在市级财政补贴15%,所在县级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保费25%。

三、推进方式

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山西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发文。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和保险机构组织具体工作推进,山西银保监局负责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农业保险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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