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收费发〔2020〕24号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缓解我省防控疫情所需医疗器械产品供需紧张的矛盾,促进企业尽快生产,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申请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所涉及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费标准降为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1月31日
晋发改收费发〔2020〕24号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缓解我省防控疫情所需医疗器械产品供需紧张的矛盾,促进企业尽快生产,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申请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所涉及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费标准降为零。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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