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4〕69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工程大学
住 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晋中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2022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1499002022CCS01540,第二包、第三包)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单位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第二包采购金额250,000千分之五即1,250元的罚款;处以该项目第三包采购金额250,000千分之五即1,250元的罚款。罚款共计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