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4〕7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盐城虎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丰多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168号(C)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499002022ACS01382)、山西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中心杀菌剂项目(1499002022ACS01040)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单位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202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00,000元千分之五即2,500元的罚款,处以山西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中心杀菌剂项目采购金额500,000元千分之五即2,500元的罚款,罚款共计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