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中基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大槐树镇龙泉家园门面房东侧10号
二、基本情况
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智慧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编号:1499002024AGK01739)中。该公司提交的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校区)多功能报告厅建设项目、山西能源学院智慧教室购置项目、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三校区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业绩中标供应商均不属于该公司,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4899910元千分之五即24499.5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