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泽州县艳林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村金村镇政府往西100米处
二、基本情况
在山西科技学院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综合设计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3ACS02536)中,该公司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600,000元千分之五即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泽州县艳林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村金村镇政府往西100米处
二、基本情况
在山西科技学院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综合设计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3ACS02536)中,该公司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600,000元千分之五即3,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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