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长风电力(山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街道龙城北街172号8幢1单元21层2101号
二、基本情况
在山西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3BCS03490)中,该公司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758,538.74元千分之五即3,792.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