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晋城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政府采购在线质疑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在线质疑接收责任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的采购项目具体负责人员为采购项目质疑在线接收责任人,要及时查看项目供应商质疑情况,杜绝推诿扯皮、接收不及现象发生。
二、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质疑答复管理工作。文件要求在质疑答复过程中,采购人要充分发挥采购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配合做好质疑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答复内容要针对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依法、真实、详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同时要求,质疑答复主体为一方的,另一方也要附属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继续做好质疑答复公开工作。在线质疑答复后,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继续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11号)要求,及时将质疑答复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进行公开,以便接受社会监督。(采管办 王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