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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系列解读之一

发布日期:2022-06-24 15:54:5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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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快。一是扩围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实施行业,在前期已经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基础上,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执行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所有存量留抵税额于7月底前基本退到位。二是提前退还大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期限统一提前至6月30日,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2.抓紧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政策并加大帮扶力度

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能享受以下多项退、减、免普惠性税收政策。增值税方面,可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享受范围由原来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放宽至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方面,在延续以前年度减税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方面,延续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按规定以投资额70%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并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

3.延续升级我省自选动作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持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授权范围内,研究出台减税降费自主政策。包括:一是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调低政策。二是顶格按照50%确定“六税两费”减征幅度,并按规定将政策适用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类纳税主体。三是顶格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税额标准,并按规定延续执行时间。四是明确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最大幅度放宽可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的条件。